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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朝阳医院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的批复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朝阳医院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的批复
(京卫药械字〔2010〕71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你单位《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的申请报告》(朝医发〔2010〕53号)收悉。
  经初审,你院心血管,呼吸、妇产、泌尿、血液、肿瘤、消化、风湿免疫、麻醉、器官移植、普通外科和皮肤科等12个专业的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复核材料符合 《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203号)要求,同意你院按程序继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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