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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八)教育卫生人才工程
  着眼于推进教育创新,加快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到2020年,面向海内外选聘 400名特聘教授,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组织3万名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赴国外培训。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需要,加大对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面向海外引进50名特聘医学专家,建设100个医学创新团队,培养500名医学重点人才,培训2.5万名住院医师、全科医师。
  (九)高技能人才工程
  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各省辖市和重点行业各建成一所省重点技师学院,建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港口物流等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万人,其中,紧缺型技师、高级技师10万人。
  (十)现代农业人才工程
  着眼于提高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100个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涉农专业中专毕业生或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共100万名,培育10万名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才,10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村经纪人等经营服务人才。

四、制度创新和政策取向


  (一)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1.坚持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建立党委、政府“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发展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人力资本投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重点抓好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大政策统筹、重大工程组织、重点人才培养、重大典型宣传。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强化各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2.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资源开发机制。扩大“人才特区”试点区域,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加快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培育创新创业平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转变,建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
  3.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进程。完善人才法规体系,重点围绕国家人才开发促进法和终身学习、工资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符合江苏实际的配套法规,修订《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法规,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人才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法规体系,形成有利于人才全面发展的法制环境,切实保护人才和用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加大人才法规执行力度。
  (二)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1.人才培养开发机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才培养目标与阶段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知识结构同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完善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加强继续教育统筹规划,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改革职业教育模式,分层分类开展人才继续教育。建立以重大人才工程为引领、区域行业人才工程为支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政府对人才教育培训的投入,健全政府、单位和个人共担的人才培养开发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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