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文〔2010〕78号 二○一○年九月九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信委等3个部门制定的《郑州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委  二○一○年九月七日)

  为加强节能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全面完成2010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5%和“十一五”期间下降20%的目标任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郑政〔2010〕1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预警范围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部门重点监测全市和12个县(市、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的节能目标进展情况,以及火力发电、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情况。
  各县(市、区)和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根据本地实际,监测本地节能目标进展情况,以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情况。
  二、重点监测指标
  (一)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三)单位生产总值电耗及其降低率,全社会、工业行业电力消费量及其增长速度;
  (四)火力发电、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增长速度、主要耗能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三、预警调控分级
  根据重点监测指标分析结果和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三级:
  Ⅲ级(黄色预警):市属县(市、区)和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十一五”前四年节能目标完成进度不足80%,且2010年以来累计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市属县(市、区)和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市属县(市、区)和开发区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和能耗比重同比上升。
  Ⅱ级(橙色预警):市属县(市、区)和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分季度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未达到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进度;第三季度预考核时,市属县(市、区)和开发区节能指标进展缓慢、有可能完不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目标。
  Ⅰ级(红色预警):上半年市属县(市、区)和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低于与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对应进度的80%;前三季度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电耗上升过快或未通过市组织的预考核。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