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领导干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活动。针对影响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长期积累的复杂问题,有计划地组织班子成员相对集中时间,走进基层、走进矛盾,攻坚克难。重视与群众的交流,面对面听取意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十九)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分工进行深度调研,听真话、察实情、谋良策。市、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每年撰写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
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压缩会议费用,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勤俭节约。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和迎来送往活动,不准超标准接待。控制公务消费,规范职务消费。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奢靡享乐。
坚持重大事件靠前指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针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顿。
(二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认真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改进干部日常考核,通过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巡视、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平时表现,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强专项考核,注重考察干部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涉及个人利益时的表现。严格党内生活,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加大干部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完善巡视制度,把巡视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中去。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引咎辞职、罢免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权利,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对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等,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实行问责。在问责中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并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领导干部问责情况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结合领导班子考核、巡视工作等,在群众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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