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
(十四)突出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将固原城市建设纳入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精心打造“生态文化山城”,加快建设集工业、商贸、物流、旅游为一体的宁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加快新区开发、老城改造,实施城市集中供热、清水河治理三期、城市防洪、园林景观等工程,优化城市产业功能区布局,增强中心城市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
(十五)加快城镇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西吉、隆德、彭阳、泾源县城和三营、兴隆、沙塘、泾河源、王洼等16个集镇建设,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固原化解城市建设债务,对固原市区及各县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倾斜。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加大对城镇道路、垃圾处理、供排水管网、供热系统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发展互动的城镇发展格局。
(十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实施好已有普惠政策的基础上,争取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自治区在保障性住房和农民工安置房建设规划、计划、资金及公积金收益使用上给予倾斜,支持固原解决城中村农民搬迁、地震带及地质灾害区移民安置等问题。
六、切实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十七)合理配置利用水资源。加快推进“北扬黄河水、南引泾河水、就地利用库井水”配制工程体系建设,尽快形成“南北配置、丰枯补给”的水资源格局。抓紧编制固原水资源开发保护利用方案,以流域为单元,加强水源涵养。推进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清水河、葫芦河、泾河、渝河、茹河等主要河流综合治理和重点污染源监管,保护好城乡饮用水源地。
(十八)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型水库新建、库井灌区节水改造等重点项目,建立大中型工程并举、库坝窖池联用的供水体系,到2013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原州彭堡地下水库截潜工程建设。进一步研究论证利用截潜等工程措施,科学合理调控利用地表水、地下水。
(十九)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大六盘生态圈水土保持、三河源生态保护与开发等重大项目,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督管理。加强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和现有林木管护抚育,加快培育以山杏、枸杞等经果林和中药材为主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进一步加大对固原生态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适当提高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补助标准。积极争取将固原15度以上坡耕地逐步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