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订方案阶段。2009年11月11日-2009年11月25日。各实施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在与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认真拟定本部门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具体方案和内部科室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含内设机构调整、主要职责、中层职数、人员编制等),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申报审批阶段。2009年11月26日-2009年12月15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实施部门改革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编委会审批,完成各实施部门内设机构与职能调整方案的批复工作。
(四)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12月16日-2009年12月31日。各实施部门根据市编办的批复,在12月25日前做好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人员岗位调整,完成组建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12月底前,各实施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到位。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31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实施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改革到位、操作规范、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敷衍塞责、进展缓慢的部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安担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周建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培东,市编办主任黄武高,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黄纪庆同志任副组长,各实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周建新同志任主任,黄武高、黄纪庆同志任副主任,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各实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已列入省政府年终对市县政府七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政务环境考核评价的依据。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市编办要指导和帮助实施部门将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妥善做好接收工作;市监察局要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有令不行、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