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各类标准适用区域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各类区域的定义,共分0~4类五种类型:
0类标准适用区域: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 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2.4各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见表1。
表1
各类区域对应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单位:dB(A)
类 别
| 0类
| 1类
| 2类
| 3类
| 4类
|
4a
| 4b
|
昼 间
| 50
| 55
| 60
| 65
| 70
| 70
|
夜 间
| 40
| 45
| 50
| 55
| 55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