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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电子政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市政府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验收办法

组织领导

10分

1、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                     (4分)

2、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各项管理制度。         (3分)

3、将电子政务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4分)

查验相关资料

部门门户网站建设

20分

1、未建立网站的部门(单位),年内建起网站。     (15分)

2、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准确。              (3分)

3、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2分)

查验网站建设的相关资料,现场查看网络建设情况

资源整合

20分

按市政府部门网站整合的相关要求:真正做到机房统一、数据库统一、出入口统一,实现资源共享。

查验整合情况的相关资料,查看“三统一”情况

信息安全

10分

1、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健全。         (3分)

2、及时上报信息安全事故。              (3分)

3、遭到木马、病毒、黑客对网络系统的攻击时及时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分)

查验应急预案文本

及防范措施文本

信息公开

10分

所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部门文件、信息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未公开1条信息扣0.5分。

日常检查,年终汇总

信息报送

20分

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每报送1条信息得0.2分

日常检查,年终汇总

应有效果

10分

1、实现公文、财政网上传输。

2、人事、资金、档案等内部管理信息化应用初级阶段实现情况。

现场演示,并查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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