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市水利局
1.加大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水产苗种许可登记制度,整顿并规范水产苗种生产秩序,重点查处无证生产行为。认真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不合格生产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2.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深入开展水产品中违禁药物残留监测。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十)市经济信息化委
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十一)市发展改革委
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相关部门做好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提供保证。
(十二)市委宣传部
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适时组织新闻单位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跟踪报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积极稳妥开展舆论监督,按照统一部署,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和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市公安局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相关部门在依法开展整顿工作过程发生的抗法案件进行查处。
(十四)市监察局
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对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十五)市财政局
保障各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运行及必要的专项抽检经费。
(十六)市政府法制办
依法审核食品安全方面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时提请市政府审议。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立法工作。
(十七)市综合执法局
开展烧烤专项整治。对沿街占道经营和露天经营的烧烤(辣串和铁板烧)要予以取缔。做到主要街路绝不能有任何店外摆放(加工)、烤箱;二、三级街路要规范管理,不能有店外加工、烤箱。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