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朝政办传〔2009〕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从2009年4月27日起,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发改委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中央投资2300亿元40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其中2008年新增1000亿元投资项目32个、2009年新增1300亿元投资项目18个);进入辽宁省2009年四个一百项目系列的13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进展情况;1000万元以上续建项目进展情况。
二、督查方式和要求
采取听、看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各地简要情况介绍后,查看开工项目现场。要求各地准备简要汇报材料,采取对号答题方式填写表格,一式5份。
三、督查时间
自4月27日起,顺序为建平、凌源、喀左、北票、朝阳县、双塔、龙城和开发区。到各地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