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免费医学教育项目的支持,为乡(镇)卫生院招收200名定向免费医学生。研究制定我省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方案。引导高等院校面向基层培养卫生人才,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工作。(牵头部门:省卫生厅;配合部门:省教育厅、财政厅)
(35)制定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安排530名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全科医师、12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根据国家出台的全科医生制度文件,研究我省配套的实施方案。(牵头部门:省卫生厅;配合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发展改革委)
(36)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提高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完善城市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有关管理措施和考核机制,加快推进城市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延伸。做好28 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59所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少数民族县、边境县县级医院工作,下派480名医生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安排351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启动上海市19所三甲医院对口支援我省19所县级医院工作。举办4期国家重点扶贫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医院骨干培训班。继续实施92 个县级医疗机构支援438个乡(镇)卫生院工作。(责任部门:省卫生厅)开展合作办医试点工作。在昆明市开展省、市级医疗机构专家进社区合作办医工作试点。首批确定18 所省、市和部队医院对口支援昆明地区44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省卫生厅)
(37)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
继续做好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工作。计划招聘执业医师40名,服务期限5年。落实每名受聘执业医师每年3 万元的补助政策。其中,中央财政2 万元、省财政1 万元。(牵头部门:省卫生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工作。在岗培训乡(镇) 卫生人员5576 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294 人次、乡村医生12893人次。(责任部门:省卫生厅)
(38)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使用机制。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使用管理办法和政策, 鼓励各州(市)、县(市、区)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工作。(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39)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加强对我省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的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完善我省全科医生职称评定办法。(牵头部门:省卫生厅;配合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发挥农村卫生室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
(40)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力量,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责任部门:省卫生厅)
(41)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落实补助经费,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牵头部门:省卫生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
(四)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1.巩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2)继续实施9 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部门: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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