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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

  3.资源利用技术水平逐步提高
  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全省资源利用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明显提高。随着选矿冶炼浮选药剂等技术的应用,促进了共伴生矿和冶炼废渣中所含的有价金属的回收利用;随着高细粉磨技术的广泛应用,粉煤灰综合利用向大掺量方向发展。
  4.经济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节约了资源,提高了经济效益,改善了环境,创造了就业机会。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一种新的产业正在崛起,不仅在节约降耗、减排增效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而且成为工业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2007年,全省“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为 53.74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36.7%。我省已涌现出一批通过资源综合利用实现50%以上产品产值和利润的企业。
  (三)存在问题
  1.资源紧缺制约发展的危机意识有待加强
  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基本途径和资源接替供应的重要意义尚没有被充分认识。重开发、轻环境,重利润增长、轻综合利用,重外延扩张、轻内涵优化的观念仍有待进一步转变。
  2.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省目前尚无资源综合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激励和约束政策缺乏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惠及面不宽,落实措施不力,导致部分资源综合利用高成本无法得到弥补,影响全省资源利用工作的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应负的环境保护责任、污染防治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3.关键技术制约资源综合利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缺乏有知识产权的资源利用技术支撑体系,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不够,技术研发的滞后制约了我省资源利用的发展,特别是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突破直接影响到全省资源综合利用成效。如共伴生矿产,磷石膏、堆存尾矿、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资源综合利用率低都与现有回收利用技术不成熟有关。
  4.人才不足以及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薄弱
  资源综合利用难以形成较大规模的发展,主要是资源综合利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不足;资源综合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和投资体系不完善,尚未形成有效运转的资源综合利用的评估、融资、投资机制;基础数据的统计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建立系统化的资源综合利用统计制度。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策引导、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全面推广”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排放为目标,以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宗废物回收利用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努力开创我省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筹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均衡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优先抓好重点领域的工程建设,注重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整体质量和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环境、社会3个效益的统一。
  2.坚持政策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完善相应的鼓励和约束政策,认真落实现有政策,创新促进政策,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3.坚持政府促进、市场导向的原则。加强政府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调节为动力,降低生产成本和减少废物排放为导向,建立多元化投资和企业化运行机制,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格局。
  4.坚持关键技术突破、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的原则。大力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技术集成和产业化,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5.坚持企业为主体、公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广开公众参与途径,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企业为主体,逐步形成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生产方式,改变浪费资源、大量废弃的消费方式,把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到各类组织、家庭和个人等社会各环节。
  (三) 目标
  1.总体目标
  2020年,全省形成资源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基本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领域广泛应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利用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技术装备较好、资源利用率较高、废物排放量较低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资源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明显上升,废物产生和排放量明显减少,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优化。
  2.主要指标
  各项指标2010年、2015年、2020年分别达到:
  (1)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23%、33%、 48%;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0%、 72%、75%以上,其中,粉煤灰25%、50%、 75%,煤矸石46%、66%、86%,磷石膏 15%、35%、55%以上,电石渣55%、65%、 80%,磷渣55%、65%、75%,冶炼渣40%、 55%、80%,利用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54.5%、 80.3%、93.3%;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3立方米、 82立方米、59立方米;
  (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0%、92.5%、 95%;
  (5)市政中水利用率8%、15%、20%;
  (6)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增长率5%、 10%、15%;
  (7)木材综合利用率70%、80%、85%;
  (8)秸秆综合利用率60%、80%、85%;
  (9)沼气池、沤肥池覆盖率30%、6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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