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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

  2.“三废”综合利用情况
  (1)废渣。2007年全省主要废渣为: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泥磷、矿山尾矿、制糖业废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和林木“三剩物”。
  2007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 3036.23万吨,比2005年提高了1390.07万吨,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42.7%,比2005年提高了7.7个百分点。
  2007年主要废渣综合利用情况:
  煤矸石:综合利用率37%。累计堆存量1亿多吨,当年新排1000— 1500万吨,用于发电、制砖和生产水泥等消纳煤矸石约558万吨。
  粉煤灰:综合利用率16%。累计堆存量约3800万吨,当年排放约1189.8万吨,用于生产建材产品以及作为路面基层材料和混凝土添加剂使用消纳粉煤灰约191.5万吨。
  磷石膏:综合利用率3%。累计堆放量 6000多万吨,随着磷酸产量的增加,2010年以后每年副产磷石膏约1600万吨,2020年以后约2300万吨。目前磷石膏少量用于生产建材产品。磷石膏的综合利用,已成为我省磷复肥行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磷渣:综合利用率50%。当年排放量约 348万吨。由于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和利用技术简单成熟的特点,磷渣广泛被用于生产建材产品,其中主要用于生产水泥。
  矿山尾矿:综合利用水平低。累计堆存量约57000万吨。由于技术难、成本高和优惠政策不明确等原因,未被普遍利用。
  制糖业废渣:综合利用率90%以上。年副产蔗渣约223万吨(绝干)、蔗梢约145.4万吨、废糖蜜约77.5万吨、滤泥约19.39万吨。蔗渣主要作为燃料使用,部分用于生产纸浆和碎粒板。滤泥主要生产有机肥,废糖蜜基本用于生产酒精。
  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纳入环卫管理的清运量为536.6万吨。截至2006年底,全省已经投入运行使用的无害化垃圾处理场 28座,形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9322吨/日。目前90%以上的垃圾采用填埋处理,我省仅有1户企业已正式投产利用生活垃圾发电。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较好。每年平均产生建筑垃圾约1200万吨。其中,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建筑废物产生总量预计在400万吨,城中村改造完毕后每年产生建筑废物约100万吨。建筑垃圾基本被建材、建筑行业和钢铁行业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率为5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我省秸秆产生总量呈平缓增加的趋势,年产生量为2177万吨。主要是作为饲料和沼气化利用,农村户用沼气保有量达到217.48万户,占总农户数的24。2%,占宜建农产的36.3%,有800万农民从中受益,户用沼气保有量在全国排名第6。已开始推广秸秆等农业废物气化燃烧技术。
  林木“三剩物”:木材综合利用率为60%左右。目前,林木“三剩物”基本用于生产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乱砍滥伐的现象逐渐减少。
  (2)废水。我省生活污水年排放量4.84亿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57.8%。市政中水回用量占污水收集处理量之比为7.5%。我省已建污水处理厂37座,设计处理量 125.05万立方米/日,实际处理量81.4万立方米/日。
  工业废水排放总量3.54亿吨,占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的42.2%,达标排放率为90.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88%。有色和钢铁企业废水排放量约1.7亿吨,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48%。大多数矿山选矿厂对选矿废水都进行回收净化后作为生产用水,回收率多在 80%以上。相当部分的湿法冶炼厂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
  全省制糖企业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6.52万吨,占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22%,占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66.6%。产生废醪液214.5万吨,目前废醪液基本用于生产有机肥。
  全省造纸行业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为 75%,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值。
  (3)废气。我省工业废气2007年排放总量为8082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7.8%。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4.54万吨,比上年下降2%,二氧化硫排放达标量为34.50万吨,比上年提高10.4%。长期以来,我省废气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目前这种状况有所改变,2009年国家出台鼓励回收利用废气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企业已开始对废气进行回收利用。
  我省黄磷生产能力占全国的50%以上,尾气利用率约30%。黄磷尾气利用技术研发一直是我省磷化工产业的重要攻关课题。
  全省建材行业日产2000吨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中,部分配套建设了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随着能耗准入条件的实施,水泥行业余热利用水平将得到逐步提高。
  3.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情况
  (1)废旧物资。2007年,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约为335.04万吨。全省城乡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及区域性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旧轮胎等集散市场建设已初具规模。钢铁、有色金属、塑料等产品有相当比例原料来自再生资源,已成为资源供给的重要渠道之一,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形成。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随着高新技术研发和运用速度的加快以及人们需求的不断增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将以年7%-10%的速度增加,进入更新换代高峰期,但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利用还处于较低水平,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二)成效
  我省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鼓励和支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利用途径不断拓宽,产业化进程正逐步加快,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社会认知程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大了对资源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三废”和再生资源以及农林废物的综合利用有了大幅度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重要性的认识。
  2.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日趋完善
  一是加强我省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先后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意见》 (云政发[2006]53号)、 《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 (云经资源[2006]207号)、《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2006--2010年)》 (云经资源[2006]206号)等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制定了《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云经资源[2007]326号)和《云南省水泥生产企业综合利用石灰质矿山废石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云经资源[2007]301号),推进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健康发展。2005年至2007年,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共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5411.9万吨,回收和综合利用废旧物资1011.4万吨,综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磷渣共 1445.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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