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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安全维护管理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安全维护管理的紧急通知
(渝市政委〔2010〕24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局,市市政设施管理局,重庆路桥公司、重庆诚投路桥公司、华葡桥梁公司:
  今年以来,我市彭水319国道红泥桥以及吉林锦江大桥均出现了在运行过程中的垮塌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庆作为桥都,截至2009年底由市政部门直接维护管理的城市桥梁多达1200余座,桥梁类型多、建设年代不一、维护管养质量参差不齐。城市桥梁运行维护的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城市桥梁的日常管养和结构安全工作,结合近来发生的几起桥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市政部门及桥梁养管单位(公司)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安全维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8号令),重庆市地方标准《城市桥梁安全性评估规程》(DB50/T273-2008)、《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程》(DB50/T273-2008)、《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B50/T232-2006)等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做好辖区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监控。对于结构设施安全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要固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二、完善预案,加强预案的演练
  各级市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桥梁等结构设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市政、交通、安监、民政的联动机制。已有应急预案的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未编制过应急预案的要立即启动编制工作。所有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最新预案要求在7月15日前传真报送至市市政委道桥处正式备案。
  同时,请各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在近期自行组织一次桥梁事故模拟应急演练,并将演练情况书面报市市政委道桥处。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将作为各区县(自治县)市政部门2010年度城管目标考核设施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抓好日常巡查工作,做好检测及加固计划
  各级市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所管辖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辖区政府及市市政委汇报。
  各级市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桥梁等结构设施实际情况,编制结构设施年度检测计划,对于检测出有结构病害的设施应进行进一步加固整治工作。2010年度检测及加固整治计划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市市政委道桥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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