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防控重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硅铁、水泥、化工等。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

  1提高门槛和优化布局。加强重点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钢铁、水泥、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和硅铁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建设。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迁改造。加强产业转入地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保监管,防止污染转移。在城市建成区以及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水泥、煤化工以及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等污染企业。

  2推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的宣传和指导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确保电解铝、硅铁、水泥、电石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

  1强化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和运行管理,显著提高火电行业综合脱硫效率。重点加强电力、冶金、建材、石化、有色等非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减排,加大对集中供热和其他工业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完善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区域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目标。

  2加强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建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火电行业应根据排放标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施,重点区域内不能达标排放及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火电厂,应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安装脱硝设施。推广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技术,重点开展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水泥行业推进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其他工业行业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3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使用工业锅炉的企业、硅铁厂、水泥厂以及火电厂等,应采用袋式等高效除尘技术。强化重点城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逐步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在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环境清洁度,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城镇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加强对从事喷漆、石化、印刷、电子、服装干洗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的污染治理。推进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开展重点区域内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