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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格尔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青藏±400千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格尔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青藏±400千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0〕16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推进西宁--格尔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青藏±400千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及时有效地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宁--格尔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青藏±400千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徐福顺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姚海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景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怀明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成 员:张晓容  西宁市政府副市长

  查 科  海北州政府副州长

  马 杰  海西州政府副州长

  全生明省  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张生杰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朱小川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宽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廷栋  省交通厅副厅长

  宋玉龙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 炼  省卫生厅副厅长

  党晓勇  省林业局副局长

  汤宛峰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副局长

  罗保卫  格尔木市委常委、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

  1协调和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项目用地、项目建设一书三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

  2协调和督促工程所在县(市、区)政府按规定时间完成输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等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程项目专项验收(包括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水保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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