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格尔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青藏±400千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0〕16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推进西宁--格尔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青藏±400千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及时有效地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宁--格尔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青藏±400千伏直流联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徐福顺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姚海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景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怀明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成 员:张晓容 西宁市政府副市长
查 科 海北州政府副州长
马 杰 海西州政府副州长
全生明省 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张生杰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朱小川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宽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廷栋 省交通厅副厅长
宋玉龙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 炼 省卫生厅副厅长
党晓勇 省林业局副局长
汤宛峰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副局长
罗保卫 格尔木市委常委、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承担具体事务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
1协调和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项目用地、项目建设一书三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
2协调和督促工程所在县(市、区)政府按规定时间完成输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等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程项目专项验收(包括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水保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