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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与美国国际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与美国国际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
(浙价费〔2010〕221号)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申报我院与美国国际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请示》(绍职院〔2010〕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你院与美国国际学院合作举办的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为15000元,自2011年秋季招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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