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群众评议的指导思想
评议工作坚持面向群众、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坚持走群众路线,将政务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打造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环保队伍。
第二条 群众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态度。重点评议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强不强;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热情周到;有无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二)工作效率。重点评议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办事环节是否过于繁琐;是否实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是否快捷高效予以办理;该下放的审批事项是否下放;应由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是否交由政务大厅办理等。
(三)工作质量。重点评议是否建立和坚持执行质量标准;工作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得过且过、敷衍了事的情况;是否存在安排布置多、督查少、落实少等问题。
(四)工作纪律。重点评议纪律意识强不强,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越位缺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管理不严、工作自由散漫、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串岗脱岗、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等问题。
第三条 群众评议的基本形式
(一)网上评议。在甘肃环保网站常年设立机关工作作风评议网页,开展网上评议活动。
(二)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评议。随机选择部分市(州)县(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通过发放测评表等方式进行测评。
(三)特约监督员评议。聘请特约监督员,赋予其对省环保厅各相关职能处室和单位工作监督、检查的权利,每年组织召开一至二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
(四)评议卡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长期化,设立群众意见箱,发放评议表。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投入意见箱,对相关职能处室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第四条 群众评议的组织实施
(一)省纪委派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群众评议的组织、监督工作,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职能处室和单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