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处室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第八条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首问责任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首问责任制度的落实。
第九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本制度由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 本机关建立服务承诺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第三条 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开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其它的服务项目根据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提出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
第四条 在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及备案事项,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第五条 对前来办事的干部群众,文明热情接待,细致周到服务,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由专人负责接待,件件有落实。该办和能办的事及时办,对不能办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第六条 本机关履行八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