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九日
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
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国际服装节组委会办公室承办,将于2010年9月10日-12日在南京举办。根据要求,特拟定第十二届江苏国际服装节淮安市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服装节筹备和组织工作在市政府及服装节组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县(区)政府要由分管副县(区)长负责,按照工作方案统一要求,指定职能部门和联络员,保障服装节展销工作以及各项活动有序进行,联络员名单于8月12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活动主题
突出“品牌、时尚”主题,围绕品牌提升、时尚引领、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积极推进企业间、行业间和国内外业界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市纺织行业品牌建设、产品创新,推进纺织工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主要活动
(一)参加博览会。以展示品牌产品为重点,选择服装、家纺、面料等企业的品牌产品到南京展会参展;鼓励淮安纺织服装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到南京展会参展;以打造区域品牌、突出区域特色为重点,组织纺织服装重点县(区)、重点乡镇组团到南京展会参展。
(二)现场采购、招商。组织县(区)及服装、家纺、面料等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及其业务客户,开展现场贸易洽谈和招商。
(三)参加系列活动。组织交易团及参展企业参加南京展会现场开幕晚会、高层论坛、专题讲座、品牌评选等活动。
四、工作安排
(一)招展招商工作。各县(区)负责组织当地服装和面料企业参展,加大对采购商、贸易商的邀请力度,吸引他们到南京展会参加采购推介、贸易洽谈、招商。参加企业必须在8月25日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