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抗击特大洪水地质灾害确保学校秋季按时开学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全市大部分地区接连遭遇高温、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市部分学校的校舍和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也因灾受损,给秋季按时开学和正常行课带来一定影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抗击特大洪水地质灾害确保学校秋季按期开学行课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5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秋季按时开学行课,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组织协调,确保秋季按时开学行课
根据国家气象、国土和水文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北方地区大部和西南地区东部仍处于降雨集中时段。近期召开的全省防范地质灾害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至9月中旬,全省仍处于主汛期,大雨、暴雨等极端天气过程还将发生。我市属汶川地震波击地区,大部山区受前期极端天气过程的影响,山体松动,在今后暴雨天气过程中和暴雨后发生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概率加大,学校开学后,汛抗洪救灾和安全工作的不利因素增多。对此,各县区政府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秋季按时开学行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全面准确掌握灾情,科学分析评估灾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秋季按时开学行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按期安全开学摆在当前学校工作第一位,将“两个确保”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压倒一切的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亲自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为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安全开学创造良好条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能按时开学或开学后不能安全、正常行课的,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对个别特殊情况确需延期开学的,必须按规定报批,严禁擅自延期开学。
二、加大隐患排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