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宽教育投融资渠道。自治区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各类专项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的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深化教育投资体制改革,激活教育资源存量,扩大教育资源增量。自治区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和大企业投资举办中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补充高中等教育资源。
(三)重点对服务广西新发展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未来三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调整部门经费支出结构,有关专项资金要对学校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等给予重点支持。
(四)积极创新高校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出台支持高校专业人员利用科研成果自主或与他人联合创办企业的指导性意见,逐步形成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良性循环的新机制。
(五)进一步深化招生就业制度改革。继续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优化招生结构,优先安排并增加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学科专业的招生。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生产一线就业,到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一线就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线就业。
(六)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政策措施。着力研究制定促进广西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等政策措施,解决校企合作中法律支持不足、运行机制不畅、校企职责不清等难题。财政、税务、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税收、费用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学校共建实训基地、企业向学校捐赠实训仪器设备、接收教师实践锻炼和学生实习实训以及毕业生就业等。
(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激励机制。设立“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突出贡献奖”,大力表彰在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先进、鼓励贡献。对派驻企业、农村服务工作的科技人员,给予项目补助并享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优先的优惠政策;对在科研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科学知识普及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和突出成果的人员,可以依据科技管理政策获得其他收益和待遇。
(八)加强督促检查。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市教育局要将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与落实本行动计划对本单位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认真编制各自服务广西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本单位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行动计划启动后,自治区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领导小组要分阶段根据设定的目标任务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八大工程重点项目一览表(略)
(需查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009/P020100915337542307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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