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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五)高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遴选一批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及其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并积极开展双语教学的改革与实践,力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梯队、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全面带动我区高等学校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提升。到2012年,建成自治区级特色专业150个,精品课程300门,一批优秀教材;组建一批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六)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以增强高校师资队伍综合能力为核心,培育和造就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加大投入,建设15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加快提高教师素质,完善教师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特聘教授制度,从国内外吸引一批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加快培育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拔尖人才。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校与产业部门合作,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调整教师队伍结构,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强化教师培训。探索建立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区,建立健全聘请政府及企业人员作为外聘教师参与教学活动的相关管理制度。

  十、保障措施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是我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迫切需要,教育系统要群策群力、全力奉献,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支持教育作为重要职责。

  (一)加强领导。自治区成立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领导小组。由自治区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外办、国资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北部湾办等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统筹协调、共同商议、研究解决本行动计划实施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各市和高校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支持行动计划的项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为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基建项目审批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并会同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大力支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自治区工信委要配合做好千亿元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服务工程实施工作;自治区教育厅要全面统筹、大力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自治区科技厅要大力支持高等院校设置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大力支持高校重点科技平台参与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项目研究,大力支持高校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自治区财政厅要统筹安排预算,为八大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支持;自治区人社厅要创新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完善大学生就业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引导毕业生人才到千亿元产业、北部湾经济区和乡镇基层工作;自治区文化厅要在高等学校设置文化研究基地,支持校企、校院合作开展文化产业开发中心,配合做好文化繁荣发展促进工程的各项工作;自治区农业厅、卫生厅、文化厅要配合做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自治区外办要配合做好中国-东盟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工程的实施工作;自治区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要加大对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的报道宣传力度。自治区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市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把握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的方向,齐心协力排除发展中遇到的阻碍和困难,形成强大的服务发展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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