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开展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试点,探索校企“合作双赢”的一般模式、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运行模式以及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长效机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 探索建立符合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大力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扩大民办教育在校生的比例,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助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8.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试点。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按稳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研究制定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合理修订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城市(县镇)发展过程中教育用地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用地规划,保证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教育用地;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周转房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周转房建设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的经费管理新模式;完善学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9.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开展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试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形式多样化发展;开展国家示范性和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试点,逐步完善单独招生的方式;完善广西大学自主招生方式;探索与部分省区间互换自主招生生源计划,逐步扩大招生范围和人数。
10.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基础教育方面,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综合改革,探索县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模式和有效机制;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试点;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创新幼儿园管理机制、园舍建设运作机制、经费筹措机制。职业教育方面,深入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高等教育方面,强化高校设置规划,加强高校设置统筹;选择梧州学院、百色学院等5所院校为本科高校试点,探索进一步完善区市共建高校体制。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注册制度试点,提高教师入职标准,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我区中小学校发展需求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教育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培养投入机制、城乡中小学教师流动机制改革,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模式,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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