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桂政发〔2010〕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四日
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
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施重大项目和开展改革试点的部署,结合广西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动态调整、促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原则,在全区或部分市、县(市、区)、学校实施教育重点工程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立足基本区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和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和适度扩大规模为核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重点工程带动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从困扰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科学设置项目,攻坚克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发展瓶颈和深层次矛盾,把是否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标准,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广西新发展作为推进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科学规划,确保改革取得成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改革项目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平稳推进,注重改革的针对性、系统性,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