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中学校建设为龙头,为稳妥推进初高中分离,完善办学管理体制创造条件,在每一区域新建或改扩建若干所标准化示范中小学校,实施初高中分设,搭建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框架,撤并小校和教学点,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办学,解决学校布局不合理的矛盾。
--以强弱校联合的方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基础设施薄弱、资源总量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实施教学仪器达标工程,有针对性的解决教学实验仪器装备和图书装备水平低、办学条件差的问题。
--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协调发展。继续加大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发展公办示范幼儿园和扶持民办骨干幼儿园提升幼儿教育办学水平;统筹考虑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发展能力;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具体项目按照办学的管理主体实行分级负责实施。市级集中抓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城市建设中亟需拆迁调整中小学校的布局调整规划项目建设,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设立足本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专项资金。四区抓好所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前教育阶段的规划和项目建设,小学教育布局调整要考虑学校的服务区域范围,学前教育发展仍然坚持以市场化配置为主体。三县全面负责本区域内中小学的布局调整规划和校舍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市财政对三县的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基本原则
尊重历史的原则:根据全市城乡各区域经济社会和人口现实及发展变化情况,与城市整体规划、新农村建设结合,科学制订布局调整规划,不搞大拆大建,分步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中,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和教育的现实基础,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重点解决学校班额过大和教育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
注重基础的原则:布局调整工作要突出解决学校危房问题,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学校教育功能,使教育基础设施水平有明显改观。
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有利于教育体制改革,有利于学生就学,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以新建、迁建、改扩建、撤并等方式,对现有学校布局进行综合调整,使学校数量、结构、布点符合教育规律和特点的要求。
倾斜农村的原则:对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的倾斜,发挥中心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改变一村一小学的格局,促进全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提高。
均衡发展的原则:统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坚持推进教育区域内的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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