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学生管理与推荐就业
  各技工学校要加强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在校教育教学期间,要针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点和专业设置要求,组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注重对贫困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切实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就业和创业竞争能力;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拓宽实习与就业渠道。
  附件1、《2010学年汕头市技工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预安排计划》
  附件2、《技工学校考生体检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2010年汕头市技工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预安排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合计

本  市  招  生  范  围  及  地  点

金平区

龙湖区

濠江区

澄海区

潮阳区

潮南区

南澳县

1

汕头市

高级技工学校

560

25

17

50

45

198

203

22

2

汕头市

中医药技工学校

50

10

3

5

5

12

12

3

合计

610

35

20

55

50

210

215

25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