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9月22日7:00-19:00开展“无车日”活动。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出行。
(四)“无车日”当天,中兴大街(邢州路-钢铁路)除城市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校车、通勤车、自行车、行人外,其余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五)9月22日上午,团市委组织志愿者在新世纪广场、开元寺广场、历史文化公园、达活泉公园等窗口地区、主要道路沿途及部分社区发放倡议书,向机动车主发放宣传卡,开展“绿色交通,低碳生活”主体宣传活动。
(六) 9月22日,市教育局向市区中小学生发放倡议书,倡导无车接送,动员家长在无车日当天步行或乘公交接送学生上学、放学。选择辖区内1-2家小学,由环保、交警等单位深入课堂,开展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和交通文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健全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明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明新 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邵积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焕典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志峰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徐兰军 市财政局局长
李国印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全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增玉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郭和平 桥西区政府区长
吕志成 桥东区政府区长
顾鹏图 邢台县政府县长
孙胜利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海林 七里河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峰同志兼任。
(二)邢台日报、牛城晚报、电视台、电台要开设“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栏目,对活动情况进行及时宣传和报道。电视台要播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公益广告片。每天20:00-22:00播放不少于1次。每天其它时间不少于2次。城管热线12319户外大屏幕要进行大量相关内容的滚动宣传。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市爱卫办以及邢台日报、牛城晚报、电视台参加负责对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各级政府领导、市直各部门领导以及驻市各单位要在“无车日”当天带头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