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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八、加强园区管理
  (一) 加强规划管理。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业园区均要编制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专项规划,明确资源消耗、水耗、废物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科技贡献、初级产品加工转化等目标。所编制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积极推动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进入国家战略规划层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人民政府)
  (二) 严格把关入园项目。制定重点园区项目准入标准,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批准的规划及准入标准,核准、备案项目,审批建设用地和环境评价。不符合规划、准入要求的项目,不予核准、备案,不予批准建设用地和环境评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三) 理顺和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疏理目前园区管理中名不符实、“一园多体”及跨区域合作共建问题,逐步理顺关系,属于盟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治区重点园区,由盟市研究整合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属于跨盟市共建的集中区,要建立协调机制,协调园区基础设施、产业规划、项目衔接、利益分享等重大问题;未列入本《规划》的园区,按照本《规划》要求由盟市整合、规范。建立园区管理激励机制,调动管委会加快园区发展的积极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办,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人民政府)
  九、完善支持政策
  (一) 资源配置政策。对在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的重点项目,所需的矿产(含煤矿)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环保指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配置。加快理顺资源产权关系,坚决扭转依靠资源占有和使用资源获取超额利润的现状,探索政府对资源资本化的有效方式。鼓励资源配置与转化项目打捆招商选择业主,通过市场手段实现自然资源的潜在市场价值。加大对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矿产资源的勘探投入,自治区资源勘探资金适当给予倾斜。探索政府占有资源所有者权益股的风险探矿机制,扩大资源勘探程度。争取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尽快批复《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水权转换规划》,推进水权转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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