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一) 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加快铁路通道、公路通道、航空通道、管道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呼铁局、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二) 加强电网建设。加强500千伏主网架、220千伏骨干网架、110千伏配电网络建设,完善工业园区的供电设施,加快城网农网完善改造,推动大能力外送通道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三)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以水权转换为抓手,重点实施沿黄河大型农业灌区灌溉工程和滞洪区、退水利用工程,支撑工业发展。制定先进的工业、农业用水消耗标准,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管理。完善区域内流域性防洪工程体系,重点实施呼和浩特和包头城市防洪工程、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黄河内蒙古段防洪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自治区水利厅、农牧业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区域内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区域大锅炉集中供热,加快热网改造和建设。完善城市路网总体规划,大力实施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和绿化美化工程。(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五) 推进区域信息一体化。加快公共信息网络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加快呼包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创新试验区建设,推进企业生产过程和生产装备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加快内蒙古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与盟市旗县联通、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有效对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一)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六大工程,合理规划园区用地规模,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加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实施十大节能工程,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合理规划园区产业耦合,构建循环产业链和循环产业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国土资源厅)
(二) 加强环境保护。推动污染减排、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整合关闭小煤矿、小冶炼、小选厂、小硅铁、小电石、小水泥等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污水排放标准,新建项目不准新增设排污口和增加排污量,重点工业园区都要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自治区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