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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重大事项的有关请示、报告;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市人民政府重要政务工作的综合性文稿;围绕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编辑出版《汕府调研》等刊物。
  (六)信息科
  负责收集、综合、整理政府政务信息;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有关信息;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编辑出版《汕府信息》、《汕府信息专报》、《参阅件》;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市人民政府重要政务活动。
  (七)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有关会议纪要的起草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的由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办理事项的督办;牵头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事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及其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部门以及市领导同志批转督办件的督办;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负责编辑《汕府督办》。
  (八)建议提案科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指导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相关例会、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议政、视察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
  (九)政务公开科(《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部)
  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发文件的收集、整理、编辑、呈核及联系新闻媒体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的起草审核。
  (十)市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开展信用建设;依法对征信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对行业协会进行指导;办理征信机构设立的登记备案手续。
  (十一)人事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考录、调配、选拔任用的相关工作;承办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公务出国出境、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政审、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历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计划生育、工、青、妇等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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