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筹办中国(广东)-东盟战略合作论坛。积极参与省政府筹办中国(广东)-东盟战略合作论坛,邀请国内、东盟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企业高层、社会精英等各界人士,共同探讨我市与东盟战略合作的发展方向,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
(二)组织开展和参加在东盟国家举办的产品展销会、经贸洽谈会、旅游推介会等经贸活动。积极参加国家和省政府举办的相关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东盟国家举办的经贸、旅游、文化、科技等有关活动,特别是组织企业参加“马来西亚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充分利用汕头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汕货在线,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合作,为加强战略合作提供更多的平台。
五、充分发挥东盟地区华人华侨作用
(一)加强华社联谊。发挥东南亚潮团、我国驻东盟各国使领馆经商处和当地商贸组织的桥梁作用,通过举办潮团联谊年会、经贸洽谈会等多种形式,促进东盟地区华人华侨社团与各国华人华侨的联系交往。协助办好世界广东同乡联谊大会、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和世界客属恳亲大会等活动,建立从广泛联谊提升到发展经贸、文化等方面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加强与东盟主要华人华侨社团的联系合作,为东盟地区华人华侨来粤旅游、观光、探亲、考察等提供便利。
(二)加强华商合作。高度重视和发挥东盟地区华商组织的地位和影响,继续深化与东盟地区重要华商组织的沟通联系,鼓励和引导东盟华商到我市投资,重点争取澳门、泰国、缅甸、韩国等东盟和东南亚航空公司加盟汕头开通航线或包机航线。协助省政府在粤东地区筹建东盟产业园,争取东盟产业园落户汕头。把粤东“侨博会”办成粤东地区面向东盟的重要招商引资和贸易平台。积极参与筹办中国(广东)-东盟合作华商论坛,邀请东盟地区“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华人华侨代表,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发挥东盟华人华侨作用,推动我市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深化经贸合作。
(三)加强华文教育和文化交流。支持东盟地区华社开展华文教育,为东盟地区培训华文师资和汉语人才。支持岭南特色文化对外宣传,与东盟地区华社合作举办文化活动,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支持鼓励我市和东盟国家青少年相互交流、访学和修学旅游,增进双方的了解和友谊。
(四)加强华文媒体合作。加强与东盟华文媒体的战略合作,促进我市与东盟华文媒体高层互访,资讯互换、资源共享等,加强相互推介,加深相互了解,推动与东盟合作深入民心。
六、加强政府统筹指导和扶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