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深化与东盟战略合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积极推动汕头企业到东盟投资。推动我市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工艺玩具、化工塑料、日用文具、食品医药、机械装备、包装印刷、音像材料、家具等优势行业和特色产业,特别是工艺玩具、纺织服装、化工塑料、日用文具、家具等行业有实力、有条件、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到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柬埔寨等东盟国家设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区域总部,拓展企业和产业发展空间。鼓励我市到东盟投资的企业积极实施本地化战略,扩大投资规模,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使东盟各国人民获得更多实惠。
  (二)加大对东盟国家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国家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到我市开展投资合作。重点吸引新加坡的电子信息、石化,马来西亚的汽车、电子、机械制造等企业来汕投资,兴办-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企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三)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平台,扩大双方进出口贸易规模。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积极扩大进口东盟国家的农产品、水果、煤炭、化工塑料原料、纺织纱线等资源能源性产品。鼓励我市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服装、工艺玩具、化工塑料、日用文具、家具等优质特色产品扩大对东盟的出口,积极开拓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新兴市场。加大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力度,在东盟国家树立“汕货”的良好形象。利用汕头的纺织服装、工艺玩具和日用文具的产业优势,邀请东盟客商参加我市举办的服装博览会、玩具博览会、食品博览会以及日用文具展等,争取订单,扩大出口。
  (四)扩大服务领域合作。用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分层次、有步骤、有重点与东盟国家开展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等合作,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合作发展高技术服务业,设立研发中心,开展服务外包;与印度尼西亚、印尼、泰国、越南等国家合作发展跨境物流服务,建立分销中心等。
  (五)扩大矿产等资源能源开发合作。以东盟国家需要开发的煤炭、石油等为重点,以汕头保税区三宝矿业有限公司等有条件的企业为骨干,推动更多企业通过收购、参股等方式,稳步推进与东盟国家合作开发矿产资源,为东盟国家开发资源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六)加强农业、渔业开发合作。发挥我市与东盟各国气候和生态条件相似的优势,加强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农业科技、远洋捕捞等方面的合作。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产品“零关税”的政策,扩大进口东盟水果、粮油、水产品等优势产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