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一届中国·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市安全局
  1、负责文化节期间外宾及涉外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社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调查摸排及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
  3、配合公安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市工商局
  负责对文化节期间各类展会的参展商品进行监管,维护正常的商品展销交易秩序。
  市质量技监局
  负责对文化节期间各类展会的参展商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市食药监管局
  1、负责文化节期间食品、药品的综合监督管理;
  2、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3、制定文化节期间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发生此类事故。
  呼和浩特供电局
  做好文化节期间的各项大型活动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
  1、制定文化节气象服务应急预案,负责文化节期间全程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2、为文化节各项活动顺利举行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
  团市委
  1、负责组织好文化节期间本单位所承办的活动;
  2、负责文化节期间青年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做好文化节期间相关税收服务工作。
  呼和浩特日报社、呼和浩特电台、呼和浩特电视台
  1、按宣传报道方案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采集文化节各项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文化节结束后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3、电台做好文化节开幕式的现场直播工作;
  4、负责组织好文化节期间本单位所承办的各项活动。
  七、总体要求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十一届中国·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文化节各项活动和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第二、精心组织实施。文化节各项活动的承办单位要制定出各项活动的详细实施方案,并报请组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抓好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及时上报筹备进展情况;各旗县区(工业园区)要组织好文化节期间的广场消夏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具有地域特色的活动实施方案,报请组委会审定后落实各项相关活动。各安全保障部门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
  第三、扩大参与范围。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引导群众直接参与、支持文化节各项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热爱首府、建设首府、情系首府”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要加大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力度,使文化节的宗旨和举办意义深入人心,动员每一位市民在文化节期间争做主人翁、争做文明市民,以自信、热情、奋发、友善的精神面貌参加文化节,充分体现我市人民好客、热情的优良美德,展现呼和浩特市的良好形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