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年终考核的通知
(甘建保[2009]450号)
各市(州)房管局、建设局(建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9年即将结束,现根据《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8]113号)规定,各市州住房保障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以确保我省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内容
依据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的《2009年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考核2009年度各市州、县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完成情况,2007-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和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
(一)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的《2009年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市、州与县市区政府之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制落实、租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分配入住、保障资金筹集使用及监管,保障对象基础资料登记、档案信息等情况。
(二)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转下达2008年第十三批建设项目(廉租住房)投资计划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08]513号)、《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转下达2008年第二十四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08]1321号)、《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转下达2009年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09]200号)所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逐项进行考核。重点是项目前期手续是否完善、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竣工项目验收备案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保障资金管理,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土地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等。
(三)2008-2009年购买、改造廉租住房项目。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廉租住房购买改建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综[2008]84号),对购买、改造廉租住房数量、项目手续、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四)对中央检查组、财政部专员办等部门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与市州政府签订的《2009年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目标任务,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市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指标和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