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按照本市有关城市规划禁止设立户外广告的区域内,禁止出现任何广告宣传。
五、处理措施
控制区域内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户外广告,应由设置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转换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转换为亚运会(亚残运会)公益广告或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企业广告;逾期未转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强制转换或覆盖。
控制期间,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组织拆除;发布广告内容不符合本通告规定要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2010年亚运会赞助企业名单
2、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赞助企业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广州2010年亚运会赞助企业名单
一、高级合作伙伴
(一)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
(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
(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五)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
(六)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二、合作伙伴
(八)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九)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台湾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三、赞助商
(十四)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
(十五)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六)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十七)卡丹路(意大利)有限公司
(十八)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
(十九)广州市凡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