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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采取户外广告临时控制措施的通告[失效]


  在按照本市有关城市规划禁止设立户外广告的区域内,禁止出现任何广告宣传。

  五、处理措施

  控制区域内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户外广告,应由设置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转换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转换为亚运会(亚残运会)公益广告或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企业广告;逾期未转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强制转换或覆盖。

  控制期间,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组织拆除;发布广告内容不符合本通告规定要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2010年亚运会赞助企业名单

  2、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赞助企业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广州2010年亚运会赞助企业名单

  一、高级合作伙伴

  (一)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

  (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

  (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五)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

  (六)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二、合作伙伴

  (八)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九)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台湾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三、赞助商

  (十四)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

  (十五)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六)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十七)卡丹路(意大利)有限公司

  (十八)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

  (十九)广州市凡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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