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管理等方面知识和专业人员;
6、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管理机构统一,在有形建筑市场设立服务“窗口”,依法实施监督。
(四)服务内容方面是否符合(甘建建〔2006〕222号)文以下规定:
1、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招标投标场所;
2、为各类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工程信息发布、查询等各类信息服务;
3、提供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4、提供从招标公布发布、招标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的服务;
5、为招标人提供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计算机抽取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进行考评;
6、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为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固定的办公场地,形成从报建到施工许可手续的“一条龙”服务。
(五)各地是否有今后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规划,包括场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计划、拟投入资金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各市、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连同附表于7月25日前报省发改委和省建设厅。根据自查情况,省发改委和省建设厅对庆阳、临夏、兰州、金昌等市、州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时间
各市、州有形建筑市场在7月25日前完成自查,7月26日至30日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组人员名单
负责人:刘 剑(省发改委副主任)
阮文易(省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陈立观(省发改委环境房地产与服务价格处处长)
卞友军(省发改委环境房地产与服务价格处副处长)
张天军(省建设厅建筑业处副处长)
朱华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
苗宽绪(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主任)
联系人:
省发改委联系人:卞友军 电话:18993093859
省建设厅联系人:苗宽绪 电话:8478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