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2010年珠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为确保2010年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国控重点污染源、重污染行业、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污染,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厉打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保障亚运会环境质量和维护全市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以加强减排监管为核心,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完成。
1.加大减排工程监管力度。围绕污染减排中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突出做好对重点污染源及污染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和其他重点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确保减排项目发挥实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
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积极推进依法关闭淘汰火电、钢铁、水泥、造纸、酒精、漂染、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严厉打击已取缔淘汰后违法继续经营的企业。组织对存在严重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的部分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对认定为因污染治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相匹配,导致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拒不治理或治理后仍存在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依法责令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