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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关于2010-2011年西宁市奶源示范基地扶持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关于2010-2011年西宁市奶源示范基地扶持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制定的《2010-2011年西宁市奶源示范基地扶持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2010-2011年西宁市奶源示范基地扶持方案

  为稳定奶牛存栏,全面提升我市奶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水平,根据《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青海省河湟流域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通过优惠政策推动、支农项目促动、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金联动,转变奶牛养殖方式等手段,推进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养殖,促进奶业健康稳步发展,确保牛奶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2010-2011年全市计划每年新(扩、改)建荷斯坦奶源基地10个。
  二、扶持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强、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
  三、扶持政策
  扶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已初具规模的奶源基地、扶持优质奶牛繁育基地建设、扶持发展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建立和壮大奶源示范基地。
  (一)补助条件
  1.养殖场(小区)建设:养殖场(小区)必须按照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附件)进行设计建设。
  2.引种:从市外新引进1~2周岁,一个泌乳期产奶量5吨以上,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动物引种、调运等相关规定的荷斯坦高产奶牛。
  3.养殖场(小区)规模:新建优质荷斯坦能繁母牛存栏200头以上。
  4.品种改良与防疫:采用人工授精等现代繁育技术,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5.对扩、改建项目按新增建设内容继续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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