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确保“双节”期间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专项执法特别行动检查范围:城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别是省、市重点工程,“三年大变样”工作中的重大建设项目、精品工程等工程项目。
(二)专项执法特别行动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
2、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在建深基坑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持证上岗;
6、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各类坍塌、脚手架体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
7、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8、建设行业职业危害防治特别是水泥作业、电焊作业及防水作业等的防护措施;
9、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三)专项执法特别行动检查方式和实施步骤:
采取“听、阅、问、查”的方式。
1、听取受检单位迎“双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工作汇报”;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执法文书等;
3、询问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了解;
4、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等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四、专项执法特别行动检查重点
以防范各类坍塌、高处坠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持证上岗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