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
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0〕15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实施意见
(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我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省政府对成品油市场秩序整顿有关要求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的重要意义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2号)精神,切实加强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规范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到利益驱动,个别企业无视国家规定,偷税漏税、参假使假、以次充好、地下贩油等现象依然存在,加之监管不严等原因,成品油市场秩序仍存在一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而且严重影响石油行业的改革发展和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因此,各州(地、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重要性,把整顿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尽快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整体局面,确保实现我省社会经济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