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全省校舍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服务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紧紧围绕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统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高中建设等各类教育项目,按照科学规划、分步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以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为主线,不断推进全省校舍建设步伐,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到2012年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解决农牧区教师周转房问题。
三、主要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主要任务
坚持学校布局调整与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整体推进,强化资源统筹与整合力度,实行适度集中与规模办学。在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中解决校舍安全问题,在解决校舍安全问题中优化学校布局。全面完成玉树灾区恢复重建项目、“两基”攻坚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项目、特殊教育项目;分期分批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推进示范性高中建设和学前教育工程、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藏区教育发展等重点教育项目。
(二)实施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教育和教师周转房建设统筹纳入总体规划,根据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确定教育规模,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2.深入调研,科学选址。布局调整新扩建学校和灾后重建学校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深入现场调研、踏勘,在综合防灾和校舍安全性评估基础上,充分考虑生态、地质、环境等因素,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确保校址和校园安全。
3.坚持标准,体现特色。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坚持牢固耐用、方便实用,反对盲目追求学校建设的高标准。在确保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健康安全的同时,充分考虑地区实际,体现民族风格,满足群众需求,并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4.安全第一,保证质量。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及技术规范,抗震设防不低于重点设防类,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确保重建工程质量。完善学校在社区管理中的社会化功能,使学校在非常时期具备社会公共应急避难和救援基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