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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按照百万亩项目实行“省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职责为:

  (一)省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领导和组织项目的管理,并对实施效果负责;

  2.协调和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3.审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

  (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对百万亩项目实行全过程综合管理;

  2.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县建设指挥部上报的有关问题;

  3.负责编制和申报百万亩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4.指导县建设指挥部完成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招投标及实施的技术工作;

  5.审批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和招投标方案;

  6.审批项目重大设计变更;

  7.适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等事宜;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州(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州 (地)主要领导为本州(地)项目第一责任人,对本州(地)的项目负责;

  2.负责领导本州百万亩项目的实施,对实施效果负责;

  3.组织所属项目县搞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处理州(地)域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县建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全面负责本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项目投资方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履行项目法人责任;

  2.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等进行管理;

  3.负责施工前土地权属调查,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权属纠纷,竣工后土地权属调整与分配;

  4.及时解决工程占地、临时用地、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交通道路、砂石料场及取土料场等相关事宜;

  5.组织实施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中间验收及审计等工作;

  6.负责编制本县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发布工程实施公告;

  7.负责召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解决项目实施建设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

  8.申报开工报告;

  9.合理划分标段,编报项目招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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