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0〕15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正常的农产品市场秩序,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加强对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查明并及时处理;
2当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依法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3加强农产品交易资金监管,预防和制止社会游资对农产品进行投机炒作;
4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检查;
5对我省各地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6引导有关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农产品市场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姚海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郭宏民 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组长
李志刚 省商务厅副厅长
达建宁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