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骨科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骨科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的批复
(郑价商函〔2010〕5号)


郑州市骨科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重新申报自制药品价格的报告》郑骨医(2010)5号收悉。根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成本审核结果和市场原材料实际价格情况。依据现行药品价格政策和《郑州市医疗机构自制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你院生产的自制制剂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你院生产的活络骨康丸等7种自制制剂零售价格见附表。

  二、你院要加强自制制剂的价格管理,自制制剂的生产和使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只限在本院销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做好药品价格公示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