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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央代理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的决议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代理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的决议
(2009年3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央代理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的议案》。决定批准中央代理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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