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09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0年8月2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王化文、省审计厅厅长阎宝泰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吉林省2009年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吉林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吉林省2009年省本级决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王化文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吉林省2009年决算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