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积极鼓励我市生物企业申报国家生物领域各类专项项目,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和沟通工作,争取国家、省资金的支持。
(三)建立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生物产品制度。市、区(县级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生物产品的,应优先购买列入广州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生物产品。
(四)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生物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抵扣扶持政策。生物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市税务部门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物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一)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物产业。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生物企业的合作,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发展项目、生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生物产业发展。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生物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生物企业投资给予资助,对为科技型中小生物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贷款担保机构给予补贴。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及其政策,引导、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将生物项目作为重点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生物企业融资渠道。
(二)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鼓励、扶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生物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大中型生物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做大做强。争取国家批准广州高新园区开展股权代办转让试点, 引导未上市生物企业进行股权流通,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七、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一)加强生物科技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广州地区高校的综合优势,加强生物类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加强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积极推动大型生物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创新型人才和高级实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加快培养生物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二)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落实《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员来广州创业。继续办好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用好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通过广州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等多种平台和渠道,加大引进国内外生物技术顶级人才。以重大生物项目为载体,采取团队整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方式引进生物技术创新人才。积极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提供帮助,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初中升高中时加10分投档录取。符合相关规定的留学人员及引进人才子女可享受政策照顾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