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生物产业研发平台、工程化平台建设,形成基础研究条件体系。积极推动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华南新药创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的建设,提升我市生物医药领域源头创新能力。大力支持我市生物企业和机构申报国家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对被认定为国家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和机构,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大力支持我市生物企业申报国家及省企业技术中心,对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生物企业技术中心按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积极推动广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和测试公共实验中心”等3个公共服务条件项目建设,为我市生物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相关专门技术服务,促进各类资源的开放和共享。鼓励跨国公司与我市相关机构开展研发合作, 国外投资者在本市设立并经认定的研发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进口设备减免税优惠政策。
(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作用,组织实施生物产业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加大对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和生物能源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攻关,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四)强化生物技术成果转移服务。扶持广州技术产权交易所和广州生物工程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强化生物技术科研成果的登记和转移工作,完善生物技术成果的评价体系和转让机制。
(五)加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广州市生物产业发展专项,加快实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产业化,加速规模化生产和应用,培育品牌名牌产品。积极鼓励我市生物企业开展各类生物产品相关标准的研究制订,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投入。市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重要生物技术产品研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从2010年开始,市发展改革部门每年在统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实施生物产业发展专项,重点支持生物技术创新平台项目、生物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广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科技和信息化部门每年在科技经费中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生物产业重大攻关。市经贸部门加大对生物产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扶持力度,促进重点生物产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每年在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扶持我市优秀生物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视项目对引进的技术、装备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程度,最高可给予研究开发经费总额30%的支持。大力支持生物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和参与国际重大生物技术研究项目。市知识产权部门积极协助生物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个人申请新品种、专利等知识产权,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标准化科研和标准化创新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增强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市外经贸部门支持外向型生物企业实施自主创新和研发、出口中药和生物产品,承接离岸生物研发外包(CRO)业务,引导和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