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集中整治影响环境质量的无证照经营业户,保障环境安全。
按照市政府关于亚运前集中整治影响环境质量的无证照经营业户的通知要求,以亚运会比赛场馆和纳入整治河涌的周边区域为重点,对涉及非法排放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无证照养殖业户、地下小工厂、小作坊、废品回收业户和油烟、噪声扰民的无证照餐饮业户根据情况分类进行重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全部予以取缔;对无证照经营业户违法搭建的违章建筑,全部予以拆除;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区域出租房屋,确保不出租给无证照经营业户。
(六)集中整治饮食业油烟污染和施工扰民,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1.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穗府[2008] 46号)、《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广州市2008-2010年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8]5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建立健全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联合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摸查饮食业服务户,分类整治无证照饮食服务业户;督促环保手续齐全的饮食服务户全部安装油烟治理设施,要求禁燃区内饮食服务业户置换清洁能源;对2863家饮食服务业户进行重点整治,有效控制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现象。
2.落实《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 (穗府[2009]43号),监督全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100%” (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对全市工地开展排查,集中整治工地扬尘、噪声扰民问题,重点整治违法夜间施工、工地施工废水、污泥乱排乱放、噪声扰民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为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协调和领导,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监察局、司法局、建委、水务局、卫生局、城管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资委、城管局和广州供电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具体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及时从严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汇总上报我市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